請仔細閱讀以下條文及服務條文,若閣下不同意以下任何條件,請中止訂購程序。

在以下條文中,『本軟件』所指為縱橫會計系統;『本公司』所指為縱橫軟件發展有限公司;『用戶』所指為經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指定之經銷商購買本系統之用戶。『發票』所指為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指定之經銷商向客戶開出的有效發票及退單。

1.   用戶之權益

1.1    使用本軟件之標準使用者

1.11   標準使用者指可操作網頁及手機程式所有功能的使用者

1.12   用戶可設定不多於發票所指定數目的活躍標準使用者

1.13   標準使用者可以在發票所指定地區(即香港、中國內地、澳門或其它指定地區)內之不同地點登入並使用本系統

1.14   除發票指定外標準使用者只可以發票所指定地區的本地網絡地址(IP地址)登入並使用本系統

1.2      使用本軟件之查看使用者

1.21   查看使用者指可使用網頁及手機程式用作查看帳單、客戶、售家、貨品、員工、打印報表、錄入客戶及售家之聯絡記錄、及利用信息中心收發信息。網頁查看使用者不可設定基本資料、不可錄入帳單。以上無指定的功能之開放與否由本軟件所設定為準

1.22   用戶可設定不多於發票所指定數目的活躍查看使用者

1.23   查看使用者可於任何地區任何地點以任何網絡地址登入並使用本系統。

1.3      使用本軟件之純商舖桌面程式使用者 (“純商舖使用者”) : (本節只適用於購買了零售模組之用戶)

1.31   純商舖使用者可操作零售商舖桌面程式所有功能

1.32   純商舖使用者不可使用主網頁程式及商舖內聯網

1.33   用戶可設定不限數目的純商舖使用者

1.34   標準使用者及查看使用者可操作所有純商舖使用者可以操作的功能

1.35   標準使用者及查看使用者可操作所有商舖內聯網的功能

1.4      使用本軟件之純職工使用者:

1.41  純職工使用者指只使用本系統之網頁及手機程式的信息中心收發信息功能。若客戶購買了本軟件的申請假期模組則純職工使用者亦可使用本軟件用作假期的申請及批核

1.42  用戶可設定不多於發票所指定的活躍純職工使用者

1.43  標準使用者及查看使用者可操作所有純職工使用者可操作進行的功能

1.5      辦公室桌面程式使用者: (本節只適用於發票指定安裝辦公室桌面程式的客戶)

1.51  用戶於網頁程式設定使用者系統會同時產生/更新與該使用者同名同活躍狀態的辦公室桌面程式使用者

1.52  用戶可利用辦公室桌面程式開啟及使用不限數目的帳套

1.53  除發票指定外網頁程式只連接至一個帳套

1.6      服務器:

1.61  數據服務器可安裝於本地或外地

1.62  網頁程式服務器可安裝於本地或外地

1.63  數據服器及網頁程式服務器可安裝於同一台或兩台不同的電腦

1.7    刻名

1.71  本公司將用戶指定之公司名稱刻上系統安裝光碟。安裝後,此刻名將列印在每一份報表之第一列,對外文件如發票、訂單、財務報表等除外。用戶可向本公司索取可免印刻名的文件清單。

1.72  此刻名安裝後不能更改。


 

1.8      系統價格所包括之服務

1.81   系統價格包括有關一套用戶指定之會計數據之技術援助服務。此等服務為期一年,不適用於更新客戶;

1.82   用戶須於購買本軟件後兩個月內將需服務之數據之有關資料填妥於 資料註冊証 上,並將該填妥之表     格送回本公司;

1.83   凡服務條件文件無指定之服務及用戶非依據以上條文1.82所指定之數據之有關服務,皆非在價格所包     括之內,本公司只會在收費之條件下提供此等額外服務。

2.   本軟件之性能

2.1    本軟件之規格

          本公司只負責提供本公司所公開派發之章程及示範報表所列明之系統規格及功能及格式,及本公司所派發給用戶之示範程式之行為;及本公司開給用戶之報價單內所列功能。為免誤會,茲聲明本公司不負責任何對本軟件功能之非書面之表述。

2.2    有關本軟件之性能之測試

                  當本軟件在用戶之電腦設備上使用時出現本公司認為不正常之現象(例如電腦停機或網絡出現讀寫問題),而用戶與本公司於責任之所在出現意見分歧時,本公司將使用市場標準之電腦設備及近似用戶所採用之設備組合,配合用戶之數據進行測試,對於意見分歧之裁決將以該測試之結果為最終準則。

2.3    系統更新

2.31  本公司有全權決定是否更新本軟件,更新時是否對用戶收取更新費用,以及收取多少費用;

2.32  用戶有權決定是否使用本軟件之更新版本。

3.   退還售價

3.1    退還售價之情況

          除郤以下情況外,本公司一概不接受退還售價之要求:

3.11  本軟件不能執行本文件條文2.1所指之功能而該等問題之存在足以影響用戶之數據之正確性;及

3.12  客戶循下述3.2所訂程序送來退款要求;及

3.13  而本公司在收到該退款要求後開始計算兩星期內不能糾正該等問題;及

3.14  本公司在發票日期後一年內收到該退款要求。為免誤會,茲聲明該發票日期不一定為用戶第一次使用本軟件之日期。

3.2    要求退款程序

          有意要求退款之用戶需書面提出要求,並將問題清楚列出,並連同本軟件出錯之證據如打印輸出或螢幕列印等一併以掛號信送至本公司;並需在信封上明顯地方寫上“退款要求 之文字。

3.3      退還款項及退回程式

退還金額為本軟件之已收取之發票價格全數。當用戶成功獲得退款時,用戶即放棄一切有關本軟件之權利,並需退還本軟件之安裝磁碟及使用手冊。

4.   責任之極限

4.1    用戶不得向本公司要求以上條文3以外之任何賠償。

4.2    在任何情況下,包括本公司執行任務時有誤,或本軟件性能出現問題,本公司對用戶及/或用戶對第三者所構成之損失(包括經營上之利潤損失)或支出所承擔之責任皆不超過本軟件之售價。